来源 :公司公告2025-08-28
华电能源公告,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新能源公司、孙吴新能源公司和汤原新能源公司部分新购设备资产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总金额不高于8.72亿元,其中哈尔滨新能源公司不高于3.5亿元、孙吴新能源公司不高于1.67亿元、汤原新能源公司不高于3.55亿元,租赁期限不超过15年。交易旨在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保障项目建设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