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新闻网2022-04-08
中新财经4月8日电*ST实达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1年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福建证监局查明,*ST实达和景百孚等19人涉嫌违法事实如下:*ST实达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与智慧海派相关业务存在虚增收入和成本,虚构与中兴发展相关循环购销业务,虚增收入和成本,出口服务业务存在虚增收入和成本。此外,*ST实达2019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告称,福建证监局拟决定:一、对*ST实达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六十万元的罚款;二、对景百孚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三十万元的罚款;三、对陈峰给予警告,并处以九十万元的罚款;四、对汪清、臧小涵、蔡金良、吴波、李丽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六十九万元的罚款;五、对黄凤英、赵永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六、对范水招、陈国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十三万元罚款;七、对周芸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八、对王毅坤、庄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九、对郭玮珑、何和平、张建、苏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九万元的罚款;十、对吴卫明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ST实达表示,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