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08-09
8月9日丨丽尚国潮(600738.SH)公布,丽水投资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红楼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丽水投资拟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受让红楼集团持有的丽尚国潮77,269,101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99%)。
预计该次交易完成后,元明控股持有公司154,692,8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0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元明控股一致行动人丽水投资持有公司77,269,1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9.99%;元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31,961,9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9.99%;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仍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告显示,此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仍然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且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的经营和管理出现重大变化,丽尚国潮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保持经营机制和团队的活力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