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12-09
丽尚国潮12月9日公告,公司股东红楼集团与中城骥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红楼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5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占公司注销回购库存股后总股本的7.62%)无限售流通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城骥瑜。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对应的每股价格为8元,合计转让总价款为4.64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红楼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74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58%,其中7726.91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9.99%)所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元明控股行使;红楼集团永久不可撤销地放弃剩余9741.66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2.59%)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