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2-02-22
天津证监局对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航科技,600751.SH)、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新华物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海航科技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维艰、朱勇、姜涛、向国栋、白静、胡正良、申雄、庞连义、薛艳、于杰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