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6-06-15
广誉远(600771)东盛集团9.34亿业绩补偿案5月13日一审胜诉后,至今未披露上诉、执行、过户等关键进展。按《上市规则》,重大诉讼须持续动态披露,公司仅以“依规披露”搪塞。是否构成重大遗漏与信披违规?为何不披露对方是否上诉、执行进展及股份过户时间表?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与监督。关于公司与西安东盛集团之间的诉讼案件,公司已及时、完整披露案件相关进展。相关披露事项需以法院正式文书或有效通知作为信息披露的客观依据,不存在“重大遗漏与信披违规”情形。后续如若涉及应当披露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您持续关注后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