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8-14
*ST新潮公告,因未依法披露《保证合同》事项,公司被中小股东起诉至北京金融法院。法院裁定公司需赔偿207名原告合计874.039万元,案件受理费16.583万元由公司承担。判决已生效,公司将根据结果执行。本次诉讼源于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相关信息已在公司历年年报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