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2-03-28
浙大网新(600797)公司总说“相关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对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请问要怎么样才构成重大影响?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业务对于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需要符合一定的量化指标,比如相关业务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或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等。公司的年营业收入近几年来在35—40亿元左右,分别来自于为智能云服务、智能城市、智能民生、智能商务四个业务领域,公司的业务收入是通过向客户交付一个个软件开发服务项目、系统集成项目积累起来。因此由于项目属性,单一项目的业务收入及利润达到对业绩构成重大影响的数量比较少。感谢您对于浙大网新的关注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