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网2021-11-01
近日,济南高新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近期,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合计约4045.71万元。
公司表示,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已对部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计提预计负债,上述已判决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等的具体影响金额,最终以经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济南高新有多个案例投资者已经获得胜诉判决,且部分投资者经调解已成功收到赔偿款。鉴于济南高新已有二审胜诉判决并且有投资者实际获赔,还在观望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尽早参与索赔队伍。
同时,刘鹏律师指出,根据生效判决,于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3日期间买入济南高新,并在2018年5月4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可发送姓名、股票名称、电话到suopeibao@yeah.net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
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