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4月11日受理了济南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济南高新区透明质酸谷一期周边市政道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报告表受理公示的公示内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过期后公示将被撤销。如有需要,请自行保存。
电话(传真):0531-88871030
电子信箱:jnhbjyuchenxi@jn.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c311
邮编:25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附件 |
1 | 济南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济南高新区透明质酸谷一期周边市政道路 | 济南市高新区 | 济南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园区建设服务中心 | 山东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4月11日 | 济南市高新区+济南高新区透明质酸谷一期周边市政道路+最终.pdf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