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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600811)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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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预警或退市!东北首家上市民企 实控人曾为东北首付 地产豪赌陷入京郊

http://www.chaguwang.cn  2025-03-14  东方集团内幕信息

来源 :泛地产投融圈2025-03-14

  3月12日,东方集团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公司预计将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此前,3月12日该公司股价盘中大幅上涨,股价波动较大。

  根据公告披露,该公司预计将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2月28日通报了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现已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上述查明事实显示,公司预计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连续多年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今日(3月12日)公司股价盘中大幅上涨,股价波动较大。经核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公司虽已于前期推进预重整,但对照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24〕309号)(以下简称“《重整纪要》”)予以自查,因公司已被立案调查,且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属于《重整纪要》第9条“不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的情形,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6),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初步查明并通报的情况,公司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预计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连续多年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决定书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东方集团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事件分析

  一、事件核心要点

  财务造假事实确认

  时间跨度:2020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财务数据严重不实,涉嫌系统性财务造假。

  监管定性: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2月28日通报调查进展,明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连续多年财务造假”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

  退市风险触发

  法律依据: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5.2条,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包括连续多年财务造假、虚假记载金额占净资产比例超10%等。东方集团因造假时间跨度长、金额大,退市风险极高。

  股价异常波动

  市场反应:3月12日公告发布当日,股价盘中大幅上涨,可能与投机资金炒作“退市重整预期”或信息不对称有关。

  公司澄清:明确表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提示投资者理性对待风险。

  二、重整可行性分析

  法律障碍

  《重整纪要》限制:根据2024年12月最高法、证监会联合发布的《重整纪要》第9条,已被立案调查且存在重大违法退市风险的公司,视为“不具备重整价值”,直接阻断了东方集团通过破产重整挽救上市资格的可能性。

  现实困境

  立案调查未结案:公司自2024年6月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无法推进实质性重整计划。

  退市程序优先:若证监会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启动强制退市流程,时间窗口紧迫。

  三、投资者风险警示

  退市流程预判

  时间线: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与申辩(如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交所退市决定→退市整理期(15个交易日)→摘牌。

  关键节点:需关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发时间,预计2025年二季度或为退市程序启动关键期。

  投资建议

  高风险警示:退市整理期股价可能出现极端波动(参考历史案例跌幅超80%),普通投资者应避免盲目参与投机。

  索赔路径: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据《证券法》及司法解释,针对财务造假提起民事赔偿诉讼(需待证监会处罚落地后启动)。

  四、监管与市场影响

  监管信号强化

  执法力度:此案是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零容忍”政策的延续,反映监管层对财务造假“应退尽退”的从严立场。

  行业警示:对存在历史财务问题的上市公司形成震慑,加速A股“劣质资产”出清。

  市场生态变化

  退市常态化:2024年A股强制退市公司达45家(同比增50%),东方集团事件将进一步推动市场“良币驱逐劣币”。

  投资者教育:事件凸显注册制下“买者自负”原则,倒逼投资者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东方集团因系统性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红线,叠加《重整纪要》对“问题公司”的重整限制,退市几成定局。投资者需警惕退市整理期的流动性风险,并关注后续行政处罚进展以维护合法权益。此案亦标志着A股监管从“严进宽出”向“进退有序”深度转型,长期利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东方集团危机全解析:从发家到崩塌

  一、创始人张宏伟的资本帝国兴衰

  前世今生

  创业发家:张宏伟1984年于哈尔滨创立建筑公司,后转型为东方集团,1994年成为东北首家上市民企,通过大米、油脂等农产品加工积累原始资本,多次登顶“东北首富”。

  资本扩张:借助高杠杆布局民生银行、锦州港等金融与港口资产,构建多元化产业版图,2018-2024年个人财富估值达268亿-340亿元。

  巅峰与转折

  地产豪赌:2013年收购国开东方(后更名东方安颐)进军北京青龙湖板块,计划投资超百亿打造“城镇运营标杆”,但实际投入产出严重失衡(一级开发投入65亿元仅回收31亿元)。

  二、爆雷核心原因

  财务造假连环爆

  系统性造假:2020-2023年通过虚构农产品购销合同、虚增利润300%、调节资产负债率等手段,累计虚增营收超200亿元,掩盖实际亏损57亿元。

  资金链断裂:2024年6月子公司16.4亿元存款提取受限,2025年2月6.29亿元募集资金无法归还,暴露流动性枯竭。

  治理失控

  关联方掏空:通过控股股东控制的东方财务公司转移资金,形成“上市公司输血大股东”恶性循环,实控人张宏伟多次承诺处置资产救市但均未兑现。

  三、北京地产开发困局

  项目定位失误:青龙湖板块远离北京核心区,土地多次流拍,棚改计划搁浅,二级开发投入82亿元仅实现44亿元收入。

  巨额减值拖累:2024年地产板块计提减值3-6亿元,成为拖累业绩的主因,最终导致募集资金挪用填补流动性缺口。

  四、债务危机与自救尝试

  债务规模

  诉讼缠身:2024年下半年新增诉讼金额达69亿元,远超公司净资产(166亿元),涉案债权人包括招商银行、盛京银行等,涉案金额超34亿元。

  债务结构恶化:资产负债率从粉饰后的55%飙升至实际82%,隐藏债务风险彻底暴露。

  自救措施失效

  预重整失败:2024年6月启动预重整,但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立案,触发《重整纪要》第9条“不具备重整价值”,丧失挽救机会。

  资产处置停滞:张宏伟承诺出售锦州港等资产,但股权冻结(80%持股被冻结)导致处置受阻。

  五、破产重组与大额债权人

  重整无望:根据最高法与证监会2024年《重整纪要》,存在重大违法退市风险的公司不得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东方集团已实质性丧失重整资格。

  主要债权人:

  招商银行:起诉追讨贷款本息超12亿元;

  盛京银行:涉案金额约8亿元;

  中小供应商:东辉建筑等企业因75万元工程款未付申请预重整,揭开债务冰山一角。

  东方集团从东北民企标杆到退市危机,折射出激进扩张、财务造假与治理失控的多重风险。张宏伟的资本杠杆游戏因地产败局与监管铁腕终结,13万投资者面临血本无归风险。此案成为注册制下“应退尽退”的典型样本,标志着A股市场出清机制加速落地。

  东方集团创始人张宏伟的资本人生

  一、早年经历与创业发迹

  出身与早期逆境

  张宏伟1954年出生于哈尔滨呼兰县,童年因父亲在“反右运动”中受牵连,全家被下放至农村。他跟随长辈学习建筑设计,为日后创业奠定基础。

  创业起点:1978年以700元起家,带领农民施工队进入哈尔滨,凭借高效完成建筑项目积累初始资本。

  东方集团成立与上市

  1984年创立哈尔滨东方建筑工程公司,1994年推动东方集团登陆A股,成为东北首家上市民企,奠定“东北首富”地位。

  核心业务:早期以农产品加工(大米、油脂)为主业,逐步构建现代农业与健康食品产业链。

  二、资本扩张与首富地位

  金融与港口布局

  民生银行入股:1996年斥资入股民生银行,持股9.42%成为第二大股东,与卢志强、刘永好并称“民生三巨头”。

  锦州港控股:1999年通过东方集团控股锦州港,推动其上市,形成“农业+金融+港口”多元化版图。

  高杠杆与多元化战略

  资本运作逻辑:提出“资产经营做加法,资本经营做乘法”,通过并购和股权投资快速扩张。

  全球富豪榜单:2018-2024年个人财富估值达268亿-340亿元,多次登顶福布斯东北首富。

  三、地产豪赌与财务造假

  北京青龙湖项目败局

  战略转型:2013年收购国开东方进军北京青龙湖板块,计划投资超百亿打造“城镇运营标杆”。

  巨额亏损:一级开发投入65亿元仅回收31亿元,二级开发耗资82亿元实现收入44亿元,累计亏损超72亿元。

  系统性财务造假

  造假手段:2020-2023年虚增营收超200亿元,虚增利润300%,掩盖实际亏损57亿元,调节资产负债率至“安全区间”。

  监管查处:2025年2月证监会通报造假事实,触发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条款,公司面临摘牌风险。

  四、危机爆发与自救失败

  债务与诉讼缠身

  流动性枯竭:2024年6月子公司16.4亿元存款受限,6.29亿元募集资金无法归还,资产负债率飙升至82%。

  大额债权人:招商银行、盛京银行等金融机构起诉追讨贷款本息超20亿元,中小供应商集体追债。

  重整无望与退市定局

  法律障碍:根据2024年《重整纪要》,因被立案调查且存在重大违法退市风险,公司被认定“不具备重整价值”。

  资本帝国崩塌:旗下东方集团(A股)、联合能源集团(H股)股价暴跌,“东方系”资产规模超700亿的版图濒临瓦解。

  五、人物评价与启示

  成于资本,败于杠杆:张宏伟凭借敏锐的资本嗅觉崛起,却因高杠杆扩张和地产误判陷入深渊。

  监管铁腕下的样本:此案成为注册制下“应退尽退”典型案例,折射A股市场出清机制强化与投资者保护升级。

  注:张宏伟的兴衰史是中国民营资本狂飙时代的缩影,其结局警示企业家需平衡资本运作与实业根基,避免迷失于“乘法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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