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4-3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0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虚增营业收入分别达38.965亿元、48.655亿元、63.925亿元、8.24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分别为38.755亿元、48.443亿元、63.801亿元、8.237亿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违反《证券法》及上市规则,上交所对多名时任高管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