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1-24
龙建股份公告,公司与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已生效。公司需支付各项费用及工期延误违约金共计27,852,358.40元;对方需支付公司工程款27,336,133.54元及利息,并退还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200.00万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