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29
银座股份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同意以曹县分公司及潍坊银座商城名下房地产为抵押,分别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2.2亿元的抵押贷款,期限均为一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二是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的1.5亿元授信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