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芒能源获悉,6月15日,福建省发改委连续公布三个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延期文件,涉及风电规模1.528GW。
根据批复,长乐外海I区(北)海上风电场项目、长乐外海J区海上风电场项目、长乐外海K区海上风电场项目,因项目开工部分审批手续无法在原核准有效期内办齐等原因,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1年。
长乐外海I区(北)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长乐东犬岛东侧海域,项目建设容量不超过314兆瓦,建设内容包括19台海上风电机组(含1台试验型26兆瓦机组)、海缆敷设、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与长乐海域其他海上风电项目〔包括长乐外海D、E区,长乐外海I区(南),长乐外海J区,长乐外海K区等〕实施集中统一送出,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及本项目配套的储能项目另行报批。
项目单位为东方电气集团旗下福建东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35.65亿元。
长乐外海J区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长乐东犬岛东侧海域,项目建设容量不超过656兆瓦,建设内容包括41台海上风电机组、海缆敷设、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与长乐海域其他海上风电项目〔包括长乐外海D、E区,长乐外海I区(北),长乐外海I区(南),长乐外海K区等〕实施集中统一送出,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及本项目配套的储能项目另行报批。
项目单位为福建省福能海韵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65.88亿元。该企业最大控股股东为福建能源集团。
长乐外海K区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长乐松下镇东侧海域,项目建设容量不超过558兆瓦,建设内容包括31台海上风电机组、海缆敷设、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与长乐海域其他海上风电项目〔包括长乐外海D、E区,长乐外海I区(北),长乐外海I区(南),长乐外海J区等〕实施集中统一送出,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及本项目配套的储能项目另行报批。
项目单位为华电集团旗下华电(福州)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54.05亿元。
详情见下:
福建东福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长乐外海I区(北)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延期申请的函》(福建东福新能司函〔202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于2024年6月19日批复长乐外海I区(北)海上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编码:2403-350000-04-01-175364)。项目单位:福建东福新能源有限公司。现你司提出:因该项目开工部分审批手续无法在原核准有效期内办齐等原因,申请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1年,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2017〕45号),同意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1年。
项目其余事项仍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乐外海I区(北)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4〕89号)文执行,项目核准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届时若仍未开工建设,该核准文件自动失效,请你司依法依规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抓紧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2日
福建省福能海韵发电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长乐外海J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延期申请的函》(福能海韵函〔202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于2024年8月12日批复长乐外海J区海上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编码:2405-350000-04-01-175512)。项目单位:福建省福能海韵发电有限公司。现你司提出:因该项目开工部分审批手续无法在原核准有效期内办齐等原因,申请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1年。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2017〕45号)等规定,同意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1年。
项目其余事项仍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乐外海J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4〕123号)文执行,项目核准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届时若仍未开工建设,该核准文件自动失效,请你司依法依规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抓紧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2日
华电(福州)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长乐外海K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延期申请的函》(福州海电计〔202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于2024年8月12日批复长乐外海K区海上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编码:2406-350000-04-01-818820)。项目单位:华电(福州)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现你司提出:因该项目开工部分审批手续无法在原核准有效期内办齐等原因,申请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1年。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2017〕45号)等规定,同意该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长1年。
项目其余事项仍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乐外海K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4〕124号)文执行,项目核准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届时若仍未开工建设,该核准文件自动失效,请你司依法依规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抓紧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