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2-03
*ST大晟公告,近日,全资子公司绍兴星启晟明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综合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600万元,并由大晟文化、深圳悦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保证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600万元。同时,悦融投资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人所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600万元。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7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4%。本次担保有效期自2026年1月29日至2029年1月2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