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08
张江高科公告,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草案)》,明确适用范围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领取津贴,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与绩效评价挂钩。办法规定了薪酬发放、调整、止付追索机制,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