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众财经2026-01-29
1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公布2026年首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苏金罚决字〔2026〕1号~8号”,涉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险江苏省分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三家金融机构及五名违规人员。
具体来看:
苏金罚决字〔2026〕1号显示: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保证保险业务内控不严,阳光财产保险江苏省分公司被江苏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11万元。
苏金罚决字〔2026〕6号显示: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李均令(时任阳光财产保险江苏省分公司信保业务部负责人)被江苏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3万元。
苏金罚决字〔2026〕2号显示:因售后回租业务租前调查不尽职、租后管理不到位、租赁物价值评估不审慎、资产分类不审慎,江苏金租被江苏金融监管局罚款165万元。
苏金罚决字〔2026〕3号显示:因租后管理不到位、租赁物价值评估不审慎、资产分类不审慎,朱强(江苏金租副总经理)被江苏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10万元。
苏金罚决字〔2026〕4号显示:因售后回租业务租前调查不尽职,黄会(江苏金租大健康事业部总经理)被江苏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6万元。
苏金罚决字〔2026〕5号显示:因售后回租业务租前调查不尽职,王仲惠(时任江苏金租大健康事业部总经理)被江苏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8万元。
苏金罚决字〔2026〕7号显示:因国内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审核不到位、超标准收费,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被江苏金融监管局罚款70万元。
苏金罚决字〔2026〕8号显示:因国内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审核不到位、超标准收,李荣庆(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被江苏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