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3-03-22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2日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2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鑫生活”)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65家企业(其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共过会52家,北交所过会13家)。
恒鑫生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功、刘传运。这是华安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单IPO项目。
恒鑫生活以原纸、PLA粒子、传统塑料粒子等原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纸制与塑料餐饮具。
樊砚茹、严德平、严书景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樊砚茹与严德平系夫妻关系,严书景系樊砚茹、严德平之女,严德平担任恒鑫生活董事长兼总经理,系合肥恒平、合肥恒言份额最大的合伙人且担任合肥恒平、合肥恒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严书景担任恒鑫生活董事。樊砚茹、严德平、严书景合计控制的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为88.52%。
恒鑫生活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恒鑫生活拟募集资金82832.00万元,分别用于年产3万吨PLA可堆肥绿色环保生物制品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研发技术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禁限塑政策影响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可生物降解餐饮具和不可生物降解餐饮具,核心技术主要为PLA改性等可生物降解相关技术;报告期内,不可生物降解餐饮具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61%、47.65%、40.81%、49.32%;2008年国家首次推出“限塑令”,2020年国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请发行人:(1)结合“双碳”目标导向、行业发展趋势,分析说明后续境内更为严格禁限塑政策对发行人主要产品和经营业绩的影响;(2)说明在禁限塑政策影响下,发行人核心技术的优势以及是否存在被快速效仿、替代的可能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财务规范性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使用个人卡收取部分废料销售款、产品销售款分别为1028.43万元、519.16万元、173.49万元;使用个人卡支付部分薪酬、费用分别为35.83万元、9.79万元、0万元;因个人卡收支形成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资金占用。请发行人:(1)结合资金流水核查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未披露的使用个人银行卡收付款项情况,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情形;(2)说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