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监会2023-08-0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未有效管理研究所员工记录的未公开会议信息,导致该信息被泄露并在网络被转发传播。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