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3-0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诉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显示,福建阳光集团及其旗下子公司、控股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截至2024年2月25日,新增重大诉讼。其中,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标的为27,288.88万元。此外,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证券交易合同纠纷,向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标的金额为6,288.19万元。中泰证券将密切关注此事对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