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3-12
2024年3月12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诉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显示,中泰证券作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近期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获悉,发行人及旗下子公司、控股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截至2024年3月3日,新增重大诉讼相关情况。其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64,858.66万元。中泰证券将密切关注对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