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09-15
浙金复〔2023〕94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请示》(杭银总发〔2023〕50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
二、你行董事会应确保股东资质符合法定条件,对入股资格需经监管部门审查的股东,按规定提出申请。增资扩股完成后,向我局申请变更注册资本。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