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小财蜂2024-01-15
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债券承销业务与债券交易/投资业务间“防火墙”建设不到位;余额包销业务未严格执行统一授信要求;包销余券处置超期限;结构性存款产品设计不符合监管要求,内嵌衍生交易不真实;本行贷款及贴现资金被用于购买本行结构性存款;理财资金用于偿还本行贷款,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罚款21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