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金在线2024-04-11
近日公布了重庆建工(600939)作为被告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2)渝0105民初18852号
标题: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审理法院: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案由: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裁判结果:一、被告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恒强建筑机械有限公司2021年4月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租金等费用531082元;二、被告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恒强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工人工资165666.53元;三、被告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恒强建筑机械有限公司违约金(以531082元为基数,从2022年7月2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165666.53元为基数,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四、被告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四川恒强建筑机械有限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2日的租金341666.67元;五、被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六、驳回原告四川恒强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当事人信息:
原告:四川恒强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判决日期: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