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2-06-23
2022年6月23日,上交所对行政监管措施及相关人员予以处分:经查明行政监管措施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李良、邓重辉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福成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下违规行为。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时任财务总监程静予以公开谴责;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良、时任董事会秘书邓重辉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