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嘉善县人民政府2022-07-05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嘉兴市企业环境信用不良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拟对该失信行为予以修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因未设置危废标志(善环罚字〔2018〕50号)认定为行政处罚不良信息。该企业对违法行为及时整改,按时缴纳罚款,且至该公司申请企业信用修复之日,未有新的同类型不良信息。鉴于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改正违法行为,并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拟修复该公司信用。
公示时间: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12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公示期间与我局联系。
监督电话:0573-84224407;联系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法规宣教科;地址:嘉善大道58号210办公室;邮编:314100。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