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华报业网2022-03-22
新华日报财经讯 3月21日晚间,南京银行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集团”),因误操作出现短线交易公司股票情形,误卖近78万股。针对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紫金集团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加强对证券交易操作的监督管理,升级交易软件,以杜绝此类误操作的发生。

对于此次增持,南京银行在公告中称,基于对该行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成长的认可,紫金集团近期在二级市场通过竞价方式持续增持公司股票。从今年2月28日至3月15日,紫金集团通过二级市场竞价方式以自有资金累计增持约6178.61万股,增持金额约6亿元。
“在持续增持过程中,紫金集团由于工作人员误操作,出现短线交易公司股票情形,在2022年3月10日和3月15日分别卖出15,000股(当日买入5,404,800股)和763,000股(当日买入27,961,100股)。根据当日买入和卖出交易均价计算,误操作卖出中,仅3月10日的卖出产生了正收益,收益额769.5元。”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紫金集团承诺上述误操作产生的卖出收益归公司所有。
公告称,南京银行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紫金集团表示,将加强对证券交易操作的监督管理,升级交易软件,以杜绝此类误操作的发生。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注意到,作为该行目前第一大股东的法国巴黎银行也曾在2013年7月也因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情形。公告显示,法国巴黎银行QFII于2013年7月1日起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南京银行股票;2013 年7 月1 日,由于委托的境内证券投资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买入”操作成“卖出”),以均价8.32元/股卖出该行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当时法国巴黎银行QFII短线交易所得收益收归南京银行所有。
资料显示,紫金集团作为南京市属金融投资集团,组建于2012年6月,注册资本50亿元。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紫金集团持有南京银行11.92%的股份,是该行第二大股东。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8日,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南京银行历经两次更名,先后于2001年、2005年引入国际金融公司和法国巴黎银行入股,于2007年成功上市。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3月22日收盘,南京银行涨4.45%,报10.57元/股。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詹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