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投资报2022-04-26
4月25 日,投资者诉 ST 华钰(601020)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在拉萨中院开庭审理。
投资者代理人杨泉军律师介绍,ST华钰披露关联事项之后,部分投资者通过微信falv515参加起诉,获得法院受理,这是法院组织的首次开庭。庭审中,双方主要围绕重大性、揭露日进行了举证质证。上市公司代理人认为涉案信息不具有重大性,被立案调查是揭露日。但投资者代理人却认为涉案信息属于法定的重大事件并已引发股价和交易量的明显变化,符合重大性的认定标准,并且ST华钰2021年4月29日发布的公告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和补充确认,符合更正日的认定标准,法庭听取了双方的意见,没有当庭做出判决。
据此,在2017年8月16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华钰(曾用名华钰矿业)的投资者,此后无论是否卖出,都可通过上述微信委托起诉,或者将维权请求发送至邮箱kanfa@foxmail.com登记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