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3-31
新城控股公告,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8个月内向关联方新城发展及其关联方申请总额不超过等额人民币150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不超过8%(不含税金),用于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2月末,已使用未到期借款余额为60.91亿元。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