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6-06-09
观点网讯:6月9日,新城控股发布一则公告,说明其于2026年4月30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现就《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问询函》内问题主要包括投资性房地产与在建工程、存货、其他应收款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新城控股对相关问题作出具体回应。
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与在建工程,新城控股补充披露了投资性房地产前十大项目、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前十大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告数据显示,新城控股投资性房地产前十大项目期末余额合计为154.78亿,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为0.38亿,占期末余额0.25%,租金收入合计为13.95亿,较去年增长0.53%。新城控股于2025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前十大项目期末余额合计为 91.23亿,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合计为9.63亿,占期末余额10.56%,租金收入合计为 10.80亿,较去年增长11.22%。
此外,新城控股表示,2023 年、2024年和2025年末,公司在建酒店项目包括苏州酒店和昆明安宁酒店。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等项目尚未完工。其进一步表示,该等酒店项目未转固系因为其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不存在长期未转固的情形,后续将视资金情况有序推进相关酒店的完工和开业。
最后,新城控股表示,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在建酒店的资产组账面金额小于其可收回金额,无需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关于存货,新城控股回复,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710.50亿元,存货跌价准备 85.94亿元,占存货余额的10.79%;报告期内新增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1.51亿元;并列示期末余额前十大项目、存货跌价计提前十大项目、销售进度后十大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说明了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审慎性。
关于其他应收款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新城控股表示,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应收少数股东款项和应收合联营企业款项,并列出公司前十大欠款方的具体情况。此外,详细说明了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依据、关键参数及测算过程,评估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补充披露新城控股2025年收到关联方无息资金拆借前十大金额、支付关联方无息资金拆借前十大金额等具体情况。
关于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新城控股表示,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包含应收租金管理费以及应收合联营项目的管理咨询费等,并补充披露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情况与公司预付账款前五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