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绿色信贷是我国推动节能减排,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初具成效为我国绿色金融的先行者,现已成为我国唯一一家绿色信贷规模超过国有银行的股份制银行,其绿色信贷的发展极具意义。

因此,以兴业银行为例,针对兴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
加强绿色信贷产品开发,优化绿色信贷结构
兴业银行应加大对绿色信贷产品的创新与开发,积极探索绿色信贷发展新模式,努力创建完善的产品体系及创新发展体制,从而改进绿色信贷产品创新驱动力不足所导致的产品单一的现状。

兴业银行应当在国家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立足于本行实际情况,积极创新有本行特色的绿色信贷产品。从个人和企业两个层面为发力点,一方面推出针对个人业务的多样化特色产品以支持和鼓励公众的环保行为,例如环保银行卡、信用卡及理财产品,并为节能型产品的个人顾客提供优惠贷款以引导社会绿色消费;
针对企业则需关注节能建筑,清洁能源,可再生资源、碳排放抵押等方面的可创新点以升级绿色信贷产品,大力发展金融层面信贷衍生产品。

在实际应用中,兴业银行应合理利用金融中介力量,大力发展绿色产品,包括绿色债券、信托、基金、保险等。随着国家政策调控不断深化,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也逐步加强,在这些变化中,不难看出节能环保型企业的所受到支持与环境污染企业受到的打击不断增长。
企业应对这一趋势需要对信贷政策进行差异化处理,调整和完善信贷结构则成了差异化的重点。信贷结构的适时调整有助于化解环境问题所带来的风险,并便于在问题出现之前进行防范。

完善信贷结构需明确目标对象,对工业污染排放较大或信贷规模较大的企业需进行彻底的背景调查以确立合理的贷款数量与目标。对于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需建立完善的员工晋升通道,促进员工专业知识学习积极性。
反之,对于环保能力较强及有发展环保好前景的客户或企业,银行要加大对他们的信贷投资并给予大力支持,以提高其环保积极性。对于未能对环境保护做出贡献,甚至治理污染能力低下的企业客户,则应相应减少对其的信贷投资。

暂时无法退出的企业应当采取保全政策,减小银行的环境风险。对比起达标情况好,环保治理承受能力强的大型企业,银行应及时对资金、技术、个人承受能力较差的小型企业和个体经营企业加大支持力度,促使其完成对自身技术创新能力的探索。
对于无法进行技术创新的企业应当纳入淘汰之列,具有经营实体的个人经营贷款按小企业同等准入条件进行审核管理。
加强兴业银行绿色信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虽然目前兴业银行已经组建了绿色信贷发展的专业团队,但团队整体专业素质还有待加强,因此兴业银行在开展绿色信贷的过程中,要加强自身人才队伍建设,为打造团队奠定坚实的基础。
兴业银行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从外部引入绿色信贷专业人才。兴业银行可以通过人才计划等措施从外部引进专业人才,这类专业人才自身已经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为银行绿色信贷业务的开展提供全面、专业的指导,同时也为后期内部专业培训与专业人才培养打下基础。

二是银行内部人才培养。兴业银行根据自身绿色信贷业务发展需要培养人才,在银行内部设置内部员工选拔培养机制,选拔一批具有一定专业背景或知识素养的从业人员,通过银行内部集中专业培训,提升队伍的专业素养,再通过严格的考核标准,在集中培训结束后对参与人员进行考核,符合考核标准者,则进入绿色信贷业务发展部门。
同时,兴业银行还应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专题培训,使相关从业人员对绿色信贷业务的认识不断深化,也便于从业人员及时了解国家环保政策的变化和绿色信贷业务市场的变化。兴业银行可通过外部引入与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而推动绿色信贷业务的发展。

建立和完善环保信息共享机制
绿色信贷得以顺利开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环保部门和金融部门间能够完成完整通畅的信息交流与共享,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完善的机制必不可少。日本、美国、德国等国家商业银行都有着高度的环保意识,并拥有较强的绿色信贷激励补偿。
这一机制的成功建立,不仅能够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还有助于缩减企业成本,提前规避信贷风险。

因此,兴业银行也可以借鉴这些国家这方面的经验来建立完善的环保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善的环保信息共享机制要求部门间能够拥有畅通无阻的信息沟通渠道,各级环保部门需要就有关企业环保设施验收,建设项目环境评估,验收审核强制性清洁生产等环节中出现的有关信息及环境违法违规操作进行调查与核实,整理后经由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审查后上报给本行的征信中心。
企业的征信数据可以直接作为金融机构审查的重要依据,方便金融机构加强授信及信贷管理,正向引导环境保护,推动污染减排。需要注意的是,从协作层面来看,环境部门要保障与商业银行建立良好沟通关系,以便高效精确地传递重要信息;从部门结构来看,部门内部之间要注意保持信息在信息迅速传递中的完整性。

除此之外,要建立完善的异议处理和信息更新机制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即时性。对于企业的整改信息要及时更新,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信息也需要及时修改,保证准时性的同时注意核实信息真实性。
同时要注意对于企业的异议处理,环保部门必须对企业对征集的信息的异议做出及时回应并重新审核,如果信息有误,则要做出修改。
健全绿色信贷评估体系

兴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覆盖贷前评估、贷中评估、贷后监控的全流程的绿色信贷评估体系。健全的绿色信贷评估体系能够有效地降低兴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提高绿色信贷业务质量,从而合理配置银行的资源。
在贷前评估中,兴业银行风险评估部门应根据国家绿色信贷业务的相关标准,对目标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评级,对于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评级较高的企业发放贷款,对于环境技术水平或环境技术设备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存在严重的环境风险的项目或企业,不予贷款。

在贷中评估中,兴业银行的信用评估部门与营销部门要对贷款发放企业或项目进行跟踪,实时监测该企业的信贷资金流向,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进展情况和企业的环境风险状况,通过对贷款企业或项目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措施规避风险。
对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绿色信贷标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兴业银行要及时采取行动,责令其整改,并对拒不整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企业进行评级降级或终止信贷业务。

在贷后监控中,兴业银行可采取定期监控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绿色信贷资金投放企业进行监测。兴业银行要定期开展实地调查,跟踪资金投放企业的经营状况,实时调整企业的环境风险评级并形成书面报告。
同时,兴业银行要派专职人员随机查访绿色信贷投向企业或项目,核查该项目的绿色信贷资金的实际投入情况。兴业银行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能够一定程度上避免企业为应付检查而弄虚作假的情况,确保绿色信贷项目的顺利运行,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的违约风险,从而保证银行资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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