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5-12-26
12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同时,祝昊(时任兴业银行宝鸡分行行长助理)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 宝金罚决字〔2025〕12号 | 贷款三查不到位 | 罚款3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 |
| 2 | 祝昊(时任兴业银行宝鸡分行行长助理) | 宝金罚决字〔2025〕12号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