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2-06-28
国泰君安(601211)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度集团公司自有资金业务规模的议案》。请问为什么需要上会审议,依据是什么?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每年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公司战略及风险偏好等,对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证券投资业务(包括权益类及其衍生品投资、非权益类及其衍生品投资)、信用业务(包括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业务)等业务规模讨论确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限额内开展业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