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一纸纪律处分决定书,如同一记重锤,狠狠砸向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白银有色,证券代码:601212)及其一众高管。这份由交易所正式发布的通报批评决定,不仅揭开了该公司长达五年的财务信息披露违规黑幕,更将一家本应肩负投资者信任的上市公司,推上了资本市场诚信的审判台。这绝非一次简单的会计差错,而是一场持续多年、涉及金额巨大、严重扭曲公司真实经营状况的系统性财务失真,是对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基本原则的公然践踏,是对广大中小投资者知情权与投资决策权的无情漠视。
根据上交所查明的事实,白银有色此次被查实的违规行为,源于其对子公司上海红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三家供应商支付的预付款项减值情况未能合理预计。这一看似“技术性”的疏漏,实则暴露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全面溃败与管理层的严重失职。更为恶劣的是,这一疏漏并非偶发事件,而是导致公司对2019年至2023年连续五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这意味着,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白银有色向市场、向股东、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是一份份经过“美化”、严重失真的财务成绩单。
这种持续性的财务造假,其危害远超单一年度的利润操纵,它从根本上动摇了市场对该公司乃至整个行业信息披露真实性的信心。
具体来看,白银有色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被分别调减2,381.98万元、4,763.97万元和4,763.97万元。这些数字背后,是公司连续三年对利润的虚增。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调整幅度之大,触目惊心。2019年归母净利润调减金额占调整前金额的比重高达41.04%,接近一半的利润被证实为“泡沫”;2020年和2021年的调减比例更是分别攀升至65.29%和58.28%,这意味着在这两年中,公司对外披露的净利润,超过一半是不真实的,是管理层通过会计手段“创造”出来的虚假繁荣。
试问,一家连基本利润数据都无法保证真实性的公司,其经营状况究竟如何?其管理层的诚信又置于何地?投资者又怎能相信其描绘的发展蓝图?这种对财务数据的肆意篡改,无异于在资本市场上公然撒谎,其恶劣程度令人发指。
更讽刺的是,到了2023年,公司的归母净利润反而被调增2,492.00万元,调增比例高达30.00%。这一前一后的巨大反差,恰恰暴露了公司财务处理的随意性与不审慎。为何前几年要虚增利润,而后期又要调增?这背后是否存在为了满足特定业绩承诺、避免退市风险警示或迎合市场预期而进行的“利润平滑”或“洗大澡”行为?虽然公告中未明说,但如此大幅度的调整,绝非简单的“会计估计错误”所能解释。它反映出公司财务核算缺乏一贯性和可比性,管理层在财务处理上拥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且未能受到有效监督。这种“想增就增、想减就减”的财务操作,将严肃的会计准则视同儿戏,将投资者的信任当作可以随意揉捏的橡皮泥,已严重背离了上市公司应有的规范运作要求。
上交所的处分决定书明确指出,白银有色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多项法律法规。白银有色长达五年的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涉及金额巨大、占比极高,这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失误,更是对公司法、证券法核心精神的公然挑衅。它使得投资者无法了解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严重误导了市场预期,扭曲了股票的合理定价,为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提供了可乘之机。这种系统性、持续性的信息披露违规,其危害性不亚于直接的财务造假,是对整个资本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沉重打击。
面对监管机构的查处,相关责任人非但没有深刻反省、诚恳认错,反而提出了诸多苍白无力的申辩理由,试图推卸责任。其一,辩称会计差错更正的主要原因是原股东单位司法重整导致预付款未收回,属于“不可控事项”。这一理由荒谬至极。原股东的司法重整是公开的、持续发生的重大事件,作为上市公司的管理层,理应对此类重大风险保持高度警惕,并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进行审慎评估和充分披露。将自身失职归咎于外部“不可控”,是典型的推诿塞责,暴露了管理层风险意识的极度淡薄和专业能力的严重不足。其二,辩称差错更正是集体决策,前任高管称其离职后才发生,故不认可。这一说法更是荒唐。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关键岗位的负责人,他们在任期内签署了包含虚假财务数据的定期报告,就应当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首要责任。签字即意味着承诺,意味着担保。不能因为后续发现了问题,就以“集体决策”或“已离职”为由,逃避个人应尽的勤勉尽责义务。这种“甩锅”行为,不仅无耻,更是对“董监高”职责的彻底亵渎。
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对这些申辩理由的驳回,可谓一针见血、铿锵有力。监管机构明确指出:公司对多期定期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前期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违规事实清楚,可能严重影响投资者决策;原股东司法重整在相关期间已持续存在,公司及责任人未能审慎估计其影响,所谓“不可控”理由不能成立;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定期报告,却未能保证数据真实准确,且未能证明已勤勉尽责,必须对任期内的违规行为承担责任。这一系列回应,彻底粉碎了违规者的侥幸心理,彰显了监管层“零容忍”的坚定态度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强决心。
在此事件中,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王X公,时任总经理李X磊、王X,时任财务总监吴X毅、徐X阳等一众高管,难辞其咎。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他们掌握着公司的核心资源和决策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督和管理责任。财务总监作为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更是直接掌管着公司的“账本”,其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直接决定了财务报告的质量。然而,他们却集体失声、集体失职,任由财务数据长期失真而无动于衷,或明知有问题却选择视而不见。这种系统性的管理层失职,比单一的财务人员错误更为可怕。它表明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内部控制形同虚设,“三会一层”的制衡机制完全失效。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未能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反而利用职务之便,默许甚至纵容了财务信息的扭曲,将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凌驾于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利益之上。
此次事件对白银有色自身造成的伤害也是深远的。首先,公司的市场声誉将遭受毁灭性打击。在信息高度透明的今天,一次严重的违规记录足以让投资者望而却步。机构投资者会重新评估其投资价值,信用评级可能被下调,融资成本将显著上升。其次,公司面临潜在的法律诉讼风险。因信赖公司虚假财务信息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完全有权依据《证券法》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一旦集体诉讼成立,公司将面临巨额赔偿,进一步加剧财务困境。再者,监管机构的处罚只是开始,后续的整改要求极为严格。上交所已明确要求公司提交经全体董监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并对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这意味着公司必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内部整顿,管理层将长期处于监管高压之下,正常的经营发展将受到严重干扰。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行为,是一次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为深远的资本市场违规事件。其长达五年、涉及多个会计年度、调整幅度巨大的财务数据失真,绝非简单的“会计差错”,而是对公司诚信底线的严重突破,是对投资者权益的肆意践踏,是对市场规则的公然藐视。相关责任人的推诿塞责,更是暴露了其毫无担当、毫无敬畏的丑陋嘴脸。
我们呼吁监管机构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类似行为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同时,也警示所有上市公司:诚信是立身之本,合规是发展之基。任何试图通过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规来欺骗市场的行为,终将被市场和法律所抛弃。
白银有色的前车之鉴,值得所有市场参与者深刻反思与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