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1-08-24
8月24日消息,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大集团”)新增一个开庭公告,案号为(2021)冀0223民初859号。
该案原告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州支行,被告为庞大集团、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李某。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开庭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由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审理。
据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州支行成立于1990年6年30日,法定代表人为卞从贺,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等。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87起,其中3.45%为被告,94.25%为原告,55.17%的案件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庞大集团成立于2003年3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黄继宏,注册资本为102.27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销售;农用机动运输车、电器机械、建材(不含木材、石灰)、汽车配件批发、零售等。该公司由天津深商北方有限公司持股16.09%,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2133起,其中43.2%为被告,51.27%为原告,30.77%的案件案由为追偿权纠纷。
庞大乐业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刘振洪,注册资本为29.17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汽车租赁、工程机械租赁、器械设备租赁等。该公司由庞大集团持股85.71%,平安信托有限公司持股14.29%,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7081起,其中3.28%为被告,89.34%为原告,51.79%的案件案由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