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6-01-07
1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同时,陈兴华(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警告;陈晓强(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个贷中心负责人)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 | 潍金罚决字〔2025〕61号 | 贷款管理不到位 | 罚款3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 |
| 2 | 陈兴华(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 | 潍金罚决字〔2025〕62号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 |
| 3 | 陈晓强(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个贷中心负责人) | 潍金罚决字〔2025〕63号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