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报道2025-02-19
近日,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了解到,吉林金融监管局与辽宁金融监管局分别对中国平安旗下两大险企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涉及虚列费用、公司风险排查工作流于形式等多项违规行为。
2月18日,吉林金融监管局下发吉金罚决字〔2025〕2 号与3号文件,剑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及其时任总经理刘贵阳的违规行为。

该公司存在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行为。对此,吉林金融监管局对该公司处以70万元罚款;同时,刘贵阳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关键责任人,被予以警告并罚款14万元。
同日,辽宁金融监管局公布的辽金罚决字〔2025〕12 号至14号文件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风险排查工作流于形式,未能有效管控风险防范案件发生,辽宁金融监管局对该司处以1万元罚款;时任平安人寿辽宁分公司区拓部经理卫雪及平安人寿辽宁分公司个险管理部经理聂永生两名责任人因未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同样受到警告并罚款 1 万元的处罚。

1月14日,中国平安发布公告称,平安人寿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5028.77亿元,同比增长7.8%。此前公告显示,平安人寿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4217.16亿元,同比增长10.2%。
据此计算,该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811.61亿元,较2023年同期的838.88亿元减少27.27亿元,降幅为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