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1-09-03
中国人保(601319)尊敬的董秘:李祝用先生用2020年报的派息和2021年中报的派息相加合计数,来回应2021年中报派息比2020年中报派息同比大幅减少的质疑?这与会计准则(会计期间)和会计法(第十一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不符合。事关广大投资人的权益(包括大小股东),希望李先生谨慎、真诚回应解释。谢谢您!
您好!首先感谢您专业的建议!我们认同您的意见,计算分红比例应以会计年度为准,按照会计年度来看,公司2020年分红比例为34.4%,2019年为22.9%。上次回答给您造成一定困扰,表示歉意。现做进一步补充说明。根据中央有关要求,从2020年开始,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应不低于30%。由于中国人保属于母子公司两级法人架构,集团和子公司之间分红入账存在错期,导致集团前两年年度的分红比例不足30%。经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可以在第二个会计年度以中期分红弥补,这的确出现了跨会计年度的情况,属于特殊过渡时期的过渡性安排。目前,集团公司已采取相关措施解决错期的问题,以后会计年度,公司原则上在年度分红时一次分红比例将不低于30%,以落实中央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如您还有进一步疑问,欢迎与我们沟通交流(投资者关系电话:010-69009192)。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