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保监会2022-08-04
哈银保监复〔2022〕15号
交通银行哈密分行:
你分行《交通银行哈密分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星支行开业的请示》(交银哈〔2022〕2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星支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机构全称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星支行(简称:交通银行新星支行),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星市青年路全鑫小区1#二层商业楼107、207号。
二、核准该支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上级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请你分行于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凭该《金融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四、该支行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若在上述批准期限内未开业,此批准文件失效,我分局将收回《金融许可证》。
哈密银保监分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