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4-11-2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交通银行发行1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交通银行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发行。发行结束后10日内需向金融监管总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