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被纳入了被执行人名单,立案时间为今年1月11日,执行标的23.88万元。
记者通过查询发现,新华保险成为被执行人和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有关。原告史某就职公司曾为其和其他员工共17人在被告(新华保险和新华保险徐州支公司)处投保华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华丰A款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去年3月,原告史某在工作过程中右眼被树枝戳伤,入院诊断为右眼眶内异物,右眼视神经损伤。史某多次向被告申请赔偿无果后,将新华保险与新华保险徐州支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还发现了新华保险3家分、支公司的被执行人记录。
与此同时,合规经营方面新华保险也暴露出些许问题。1月14日,新华保险云南分公司昆明中心支公司因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违背诚信义务被予以警告处分,同时罚款1万元。一项统计表明,新华保险于2021年收到28张罚单,总计罚款金额为232.7万元。此外,去年新华保险公司多次被国家税务部门点名整改。
记者就成为被执行人以及合规问题向新华保险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对方回复。
列入被执行人名单
近期,新华保险较为频繁地出现在大众视野。新华保险近期发布保费公告称,新华保险于去年全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634.7亿元。

但该公司也被曝出其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根据释义,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
记者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此次新华保险被纳入被执行人名单立案时间是在今年1月11日,执行案号为(2022)苏0311执174号。而该公司成为被执行人和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密切相关。

据了解,原告史某就职公司曾为其和其他员工共17人在被告新华保险处投保华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华丰A款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保险期间是自2020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0日止。据悉,华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50万元,不计免赔。附加华丰A款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保险责任为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费用限额为3万元,经过或未经过社保赔付的,赔付比例均为80%,免赔额均为100元。
去年3月16日,史某在工作过程中被树枝戳伤右眼,入院诊断为右眼眶内异物,右眼视神经损失。史某在治疗过程中共计花费48234.17元。而史某也构成七级伤残。
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史某将新华保险及新华保险徐州支公司告上法庭。
新华保险方面则认为,涉案保险合同为投保人与该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合同正常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应当依据保险条款确定保险责任。但原告发生保险事故后,并未正式向该公司申请理赔,而是直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为7级,因此伤残鉴定费用应由原告支付。而新华保险方面之所以未给付保险金是因为原告未向该公司提交伤残鉴定书、住院病历及医疗费发票等理赔申请材料,而非原告诉状所述“申请赔偿无果”。
最终经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定,新华保险应该给付史某意外伤害保险金2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3万元,伤残鉴定费2400元。总计被告需赔付原告史某23.24万元。然而在法院判决之后,被告新华保险公司方面未履行赔偿义务,法院对其进行了执行程序,新华保险成为被执行人。
与此同时,截至1月20日,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除新华保险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中,其旗下的3家分、支公司也成为了被执行人。具体来看分别是佛山中心支公司、广东分公司、河源中心支公司。经计算,总公司和各分、支公司执行标的共计46.35万元。

合规层面“亮红灯”
在成为被执行人的同时,新华保险的合规经营层面也暴露出问题。1月14日,银保监会显示,新华保险云南分公司昆明中心支公司因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违背诚信义务被予以警告处分,同时处以罚款1万元。马福彬和薛玉涛作为相关责任人也被予以警告处分,罚款1万元。
根据普华永道发布的《2021年度保险业监管处罚分析》报告显示,新华保险于2021年收到28张罚单,总计罚款金额为232.7万元。罚款主要原因为:向检查组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且存在重大遗漏;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新华保险去年五次上榜国家税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清单》。相关部门要求其进行整改。
2021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新华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有所下滑。2021年第三季度,该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53.03%,较上季度下滑7.5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2.02%,较上季度下滑7.65%。同时,净利润也进一步“缩水”,从第二季度的40.56亿元下滑至14.94亿元,环比下滑63.17%。
对于上述成为被执行人以及合规经营问题,记者向新华保险发去采访函,但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