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半岛网2023-11-03
10月27日,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新华保险”)公布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三季度,新华保险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断崖式”下滑,仅为-4.36亿元,同比降幅高达120.7%,营业收入也较上年同期下降超四成。在近四年内,新华保险已三次更换公司领导,自2011年来,公司人力营销成本逐渐压缩,2022年末新华保险个险营销规模人力较上年同比减少49.4%,但业绩并未获得明显提升。
营业收入下跌近五成
净利润同比下滑120.7%
2023年三季度,新华保险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出现下滑。其中,实现营业收入129.12亿元,同比下降4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6亿元,同比下降达120.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为-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0.9%。
受三季度表现拖累,新华保险前三季度多项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出现同比下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8.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滑15.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基本加权平均每股收益下滑15.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滑3.95个百分点。
短期险保费下降12.7%
偿付能力较中期出现下滑
在其他主要指标中,前三季度,新华保险实现保险服务收入397.26亿元,同比下降5.5%;实现保险服务费用262.54亿元,同比下降2.0%;投资资产13087.88亿元,同比增长13.1%。
保险业务方面,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新华保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429.11亿元,同比小幅增长3.7%,而其中短期险保费为33.60亿元,同比下降12.7%。前三季度退保率1.5%,与上年基本同期持平。此外,综合分析新华保险年内各月原保险保费收入公告,8月份保费收入仅为82.93亿元,占前三季度原保费收入比重仅为5.8%。
偿付能力方面,截至9月30日,新华保险核心资本、实际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等数据较2023年6月30日均出现下滑。其中,核心资本1512.07亿元,实际资本2478.9亿元,最低资本1034.92亿元,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46.1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39.52%。
近四年公司领导更迭频繁
压缩人力营销成本,业绩增长并不明显
三季度新华保险净利润下降明显,而近年内高管层却频繁迎来更迭。
在9月25日举行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新华保险发布公告,表示《关于选举杨玉成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已获股东正式批准,杨玉成将与公司签订相应的服务合同,其任期自其董事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杨玉成曾历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
至此,四年时间内,新华保险已更换三任领导,公司营销人力策略也出现了较大变化。8月25日,上任近一周的杨玉成在新华保险的“九十双飞”启动会中便将营销渠道转型相对落后、90后高学历代理人流失严重、绩优人力少等列为新华保险面临的七大挑战。2020年,新华保险修改增员选才标准。根据各年年报内容,截至2020年12月末,新华保险个险营销规模人力60.6万人,同比增长19.5%,营销人力扩张力度较大。但与此同时,月均合格人力12.8万人,同比减少3.8%;月均合格率23.8%,较上年同期下滑9.2个百分点;月均人均综合产能2617元,同比下降22.7%。截至2022年末,新华保险个险营销规模人力19.7万人,较2021年末的38.9万人同比减少49.4%,缩减明显。同时,月均合格人力比例下降,月均合格人力4.5万人,同比减少50.5%;月均合格率15.0%,同比下降4.1个百分点。2023年上半年,个险营销规模人力为17.1万人,同比下降46.23%;月均合格人力3.4万人,月均合格率18.6%,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月均人均综合产能8103元,同比增长111.0%。新华保险试图压缩人力营销成本,但其业绩却未能实现明显提升。
公司“内控”问题显现
9月份连领7张罚单
在盈利能力承压的同时,新华保险的“内控”问题也逐步显现。
9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下文简称“山西监管局”)发布的晋金管罚决字〔2023〕54号、55号2张罚单均剑指新华保险太原市迎泽支公司。新华保险太原市迎泽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被山西监管局责令改正并罚款5万元。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个人保险营销员的罗首星因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支公司欺骗投保人事项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0.5万元。随后,9月25日,山西监管局发布多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其中,晋金管罚决字〔2023〕56至60号5张罚单剑指新华保险太原中心支公司、太原市迎泽支公司等分支机构及相关当事人。其中,时任新华保险山西分公司个人保险营销员的张小茜、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保费营业区临时负责人的冉继兴因对新华保险太原中心支公司欺骗投保人事项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罚款0.5万元、1万元。此外,新华保险太原中心支公司因欺骗投保人、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两项主要违法违规事由,被山西监管局责令改正,并罚款20万元。
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下文简称“宝鸡监管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根据公开表信息,新华人寿眉县支公司存在跨省经营保险业务这一违法违规事实,宝鸡监管分局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对新华保险眉县支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张军利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县支公司跨省经营保险业务的违规行为负领导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0.1668万元。
7月5日,原河南银保监局驻马店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新华保险驻马店中心支公司因销售误导、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一百六十一条被处罚款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