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网易2025-09-16
一、【案例简介】
投保人张女士计划为自己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在填写健康告知问卷时,张女士明知自己两年前曾因肺部结节住院治疗,但担心如实告知会导致保费增加甚至被拒保,便故意隐瞒了这一病史,顺利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
投保一年后,张女士被确诊为肺癌,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在理赔调查过程中,通过调取医院就诊记录,发现了张女士投保前未如实告知肺部结节病史的情况。最终,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拒赔决定,并解除了保险合同。张女士对这一结果感到十分不满,认为自己已经交纳了保费,保险公司理应赔付。
二、【案例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张女士故意隐瞒病史的行为,对保险公司的承保决策产生了实质性影响,保险公司依法有权解除合同并拒赔。保险合同是基于最大诚信原则订立的,本案中的张女士的行为违背了这一原则,其主张的理赔诉求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同时,张女士在投保时故意隐瞒重要健康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中关于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投保人应当就保险人询问的有关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情况,如实向保险人作出说明。张女士为谋取不当利益,刻意隐瞒自身病史,这种不诚信的投保行为破坏了保险交易的公平性和诚信基础。
三、【消费风险提示】
重视如实告知义务:在投保前,消费者务必仔细阅读健康告知等相关问卷,对于保险人询问的问题,无论大小,都应如实、全面地进行回答。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隐瞒病史或其他重要信息,否则可能面临保险合同被解除、无法获得理赔等严重后果。
摒弃不当投保动机:保险是一种风险保障工具,旨在为消费者提供未来风险发生时的经济补偿。消费者应树立正确的保险消费观念,切勿将保险作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避免因不当动机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学习保险知识:主动学习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产品知识,了解保险合同的各项条款和自身的权利义务。只有充分掌握保险知识,才能在投保过程中作出明智、理性的决策,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对保险产品条款、健康告知内容等存在疑问,可及时向保险公司专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等寻求帮助。专业人士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解读和建议,帮助消费者正确投保,规避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