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1-03
金融界消息,1月3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其涉及的重大诉讼和仲裁进展情况。2017年8月,兴业证券起诉丹东欣泰电气等26名被告,要求赔偿因欣泰电气欺诈发行事件而支付的超出应赔金额的损失共计226,858,909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赔偿808万元,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赔偿202万元,温德乙赔偿5,458万元,其他责任人赔偿合计1,169万元,确认公司对辽宁欣泰享有债权5,252万元。二审期间,除撤回对某死亡被告的起诉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审判决。兴业证券表示,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