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2-26
2024年2月26日,深圳证监局公告,对兴业证券深圳分公司员工叶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叶炜在从业期间,存在向他人推介非兴业证券代销的私募基金产品、组织他人合资购买该基金、知晓客户证券账户非本人操作未有效处理、泄露客户账户持仓及收益等违规行为。这些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