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10-14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马闯军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市劳人仲案字〔2025〕第600号)已依法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市劳人仲案字〔2025〕第600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