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8-11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8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东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4.03元/股)。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将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东风转债”。投资者需关注相关风险及后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