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2022-08-24
长沙银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请示》(长行〔2022〕13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二、你行应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促进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内顺利转股,并确保股权结构持续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三、你行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发行和管理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你行应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我局书面报告,并及时向我局报送此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和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你行应及时做好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工作。
湖南银保监局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