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4-14
金田股份公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合作机构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此举旨在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